第(1/3)页 翌日一早,沈煜城醒来感觉浑身舒畅,这就是回家的魔力吗? 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:“媳妇,我送你去上班吧。” “不用,你在家里好好歇着。” 胳膊上的伤口砍得很深,就算是灵泉水也要一个星期左右。 她控制了灵泉水用量,怕效果太好,沈煜城会怀疑。 “可我想。” “你想也别想,骑车用胳膊,歇着,记住了,家里的活通通不许干。” 沈煜城还是磨着秦钰晴出门,保证送到巷子口。 秦钰晴拗不过,只好依着人。 如今巷子里的见怪不怪,都知道秦钰晴是领了证,也不敢说什么。 更多的人都觉得秦钰晴很聪明,一个姑娘一声不吭的找了一个军官,是个有本事的,难怪之前别人介绍都不答应,合着人家有更好的。 “就送到这里吧,赶紧回家,外面冷。” “好。” 沈煜城难得听话的转身就回去,因为他也发现了盯梢的。 不是地痞流氓,是受过专业训练的。 沉默的回家,分析眼下的形势,许久之后自嘲一笑。 或许还真要当一段时间的废物,好在她媳妇不嫌弃。 沈煜城这两天每天早晨送秦钰晴道巷子口,下午没事再去巷子口接人。 第三天秦钰晴看他实在闲,就让他去买肉,快过年肉供不应求。 秦钰晴下班回来,就剩不下好肉。 “什么肉都行,只要是肉就买回来。” 沈煜城也不在乎,一般买菜的都是女人,他一出现绝对是最扎眼的。 但也给了他摸清侦查人的位置跟人数的机会。 “小伙子,让我们几个大妈先买,家里孩子小没人看。” “大妈不行,我媳妇也等着我买肉回家。” 秦钰晴让他买肉就是每次回来买不到好的,要不是他被人盯着,他都想去黑市看看。 怎么能让媳妇吃不上肉。 “我说你这小伙子~” 沈煜城穿的是便装,难得微笑:“大妈,我排了一上午的队,回去晚了媳妇会生气。” 第(1/3)页